close

  陸陸續續寫了十多本童書、繪本之後(詳細到底幾本,其實自己也忘了……)出去的時候,被貼上了「童書作家」的標籤(本人明明是從愛情小說開始,而且喜歡寫的是脫離現實的故事……),而在最近,有人問我要不要幫忙教小孩作文課,一開始我婉拒了,因為覺得自己比較擅長的還是在書寫這部份,一直到對方說,就當分享出書經驗,便答應了。

  若是以「分享」來說的話,那麼,關於童書寫作的心得分享,也不覺得恐怖(?)了,因為……怕把小孩教壞啊!哈哈哈~~在除了寫故事,而且特別是寫「童書故事」這部份,就提供這次上課的教法當參考吧!

  因為對象是小孩子,所以課程設計上也不至於太困難,加上朋友有要求,在準備上也比較有個方向,要不然還真無從下手,真的要""講"",可講的東西太多了(明明就是自己話多……)。這次教小朋友是故事發想,那麼,就從一個故事是怎麼開始的好了。

  關於童書的「發想」,在我的經驗中,估且分為兩種:一種是具有中心主旨,一種是隨性發揮。

  前者是大人設計給小孩看的,也就是先定出一個教育核心,具有思考的傳遞意義,再在故事的包裹下,將這個思想傳遞出去。其實,市面上很多童書,是從成人的角度出發,那麼,故事就必須讓小朋友看或聽得津津有味,自然也把書內所要表達的意思吸收進去。(這部份當然沒教給小朋友啦!等他們長大一些再說囉~~)

  前些年,在創作童書的過程中,童書的主編反而對我是最嚴苛的(喂~~),不論寫的是故事或是繪本,總是先打電話一再溝通、確認,等洛琳掛下電話之後,並非馬上到電腦前去撰寫,而是先沉澱幾天。

  這幾天的沉澱不是因為不懂主編在說什麼?而是那些嚴肅的思想,如果想用小孩子可以接受的故事,是需要一段時間的。而這段時間,想些小孩子覺得有趣的故事,才好下筆。(某方面來說,也不想讓小孩子覺得是大人刻意包裝的故事~~這部份不知道有沒有做到?)

  幸好,不論是5-6萬字的故事,或是繪本,洛琳從小孩子的反饋當中,知道這些故事他們還看得下(咦?)甚至在同學會的時候,有同學帶小孩來,他的小孩還念出我出的書,儼然是個小書迷,真是讓人又驚又喜啊!

  那麼,另外一種發想則是較淺顯,也是洛琳在教小孩時的教材了,這就不蘊含著什麼深刻的大道理,而是企圖讓小孩子覺得有趣、想看的故事。

  像因為配合繪本出版,而以「梅子糖」這個筆名出版的「許願池的精靈少女」,一開始主編在聊天的過程中,只是想出些較奇幻、浪漫的繪本,這時候還沒有將繪本注入太多的教條思想,而讓我發揮,於是洛琳腦海中,就浮現著在星空下,噴著水的水池,在星光的照耀下,像是有精靈似的……於是,「許願池的精靈少女」一書就誕生了。

  而「雨點王子的寶物」,起心發想只是下雨天時,爸爸媽媽都禁止小孩出去玩,那麼,如果可以在雨中玩耍的話,會有什麼趣事呢?漸漸的,書的概括就逐漸形成,才會寫下思思在雨中遇到的奇妙事情。

  「小天使的飛行鞋」中,只是以前曾經幻想過,如果能夠有一雙在天空中飛來飛去的鞋子多好啊?就像魔毯一樣,一定很棒~~那,會在空中飛行的,小天使的角色還挺浪漫的,就為飛行鞋加了小天使這個角色。

  而「是誰偷了我的襪子」一書,由來是有一天和好友在網路聊天的時候,她聊到每次洗完襪子,要穿的時候,總是少了一隻,於是乎,洛琳就有個想法,襪子不可能憑空不見,一定有原因的,像是洗衣機真的會吃襪子……(詳情看新聞:請點我)那,洗衣機會吃襪子也太不浪漫了(?)於是,大同在睡前,想要知道要襪子為什麼失蹤?

  靈感不再只是靈感,而是擴大成故事。如果說起心發想是一個人的心臟,那麼,人物、主角跟故事方向出來後,就像一個人的骨幹,漸漸的,就將皮膚、毛髮補足了。

  可以說,這部份的發想可能只是個畫面,或是一個簡單的想法,而那個畫面、那個想法,讓你想起來的時候,是覺得「有趣」、「好玩」,是不要有太多教條的感覺,最主要的,就是能夠讓你覺得喜歡,想要讓那個片段在日後更有感動,甚至具有份量,那麼,最好的方式就是為它補足血肉。

  這個起心動念,即便是套用到其它小說當中,也是一樣,起碼在我寫小說的時候,就算是娛樂小說,也有個想要的畫面,而其它的細節,都是為了讓那個畫面更撞擊人心而補足的。那種感覺,有點像是為了焦糖,才有上面布丁的誕生,少了那個焦糖,布丁雖然好吃,總覺得少了什麼?……(這是什麼奇怪的舉例?)

  繪本的發想,即使要闡述道理,也要有個用蜜糖包裹住,而這個蜜糖就是「有趣」、「好玩」,才能讓小孩子印象深刻,不要光為了「教」,而在繪本裡加太多大道理,會消化不良的。

  繪本是給小孩看的,小孩的童心伴隨著想像,自然也不宜太早給框架,像洛琳就在想,之所以會有一些天馬行空的想法,大概是以前老爸老媽根本不想理我,我才有機會將那些想法形成故事吧?(大誤~~